消委会:微信购物不会受新《消法》保护
2016.4.18

      418日消息, 当下微信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社交平台,其营销功能也受到不少商家的青睐,相信不少用户都通过朋友圈、微商等处购买过商品,但日前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,今后微信购物需要提高警惕,因为其并不受新《消费者保护法》保护。

      微信购物在方便消费者的同时,其所产生的消费纠纷也在逐年增多,据相关数据显示,微信购物质量问题已成为投诉热点。由于微商是一种新型的电商模式,创立时间较短,且缺少职能部门监管,存在管理混乱、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、维权渠道不畅通等问题。

      消委会表示,目前微信购物仍属于个人私下交易,不会受新《消法》保护,微信购物商品金额往往较小,虽然消费者还可以通过《合同法》走司法途径来解决微信购物纠纷,但投入的成本可能远远高于商品本身的价值,因此建议一般不要采用微信购物。

      小编提醒,消费者网购应尽量选择规模大、信誉较好的电商平台,这类平台因为比较正规,如若发生纠纷,退换货、维权均比较方便。若消费者是通过移动社交平台购物时,一定要核实商家地址,保留好涉及商品服务的数量、型号、质量、承诺等关键性交流信息,并应该要求销售方提供购物凭证,以便于自己维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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